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台县机关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天台户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上述规定以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教师资格证,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须在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二年者(截止2012年8月)。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带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相关工作单位的工资表;
⑥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⑦普通话等级证书。
4.每人收取考务费96元。
四、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下午:2:30-5: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报考对象于4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五、录用办法
1.初审。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3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要求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指标。笔试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分教育基础知识卷和学科专业知识卷。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进行考试。笔试总分100分,以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