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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琦娅:我给老师当伴姑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丁琦娅    编辑:雪达云

    我的家乡在天台山,按照乡间习俗,姑娘出嫁,须有四至八位伴姑陪伴护送。
    陪伴新娘出嫁的,人称伴姑。一般都会邀新娘孩时的伙伴或亲戚朋友中面貌姣好且品行端庄的未婚女子担当。
    据说,一是陪伴新娘拜见姑舅,使她不致人地生疏而过于胆怯;二是因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古训,而有意识地向夫婿家昭示新娘出嫁前的生活环境;三是暗嘱新娘,不要忘了“生汝养汝”的娘家父老兄妹。
    因此,在家乡人看来,给人当伴姑是一种殊荣。一生中,有一次这样的机会,就够风光体面了。
    而我,独获三次当伴姑的荣幸:先是给琴表姐当伴姑,继而送娥表姐出嫁,最后一次,是无意中享受了给老师当伴姑的礼遇。
    关于前两次正儿八经当伴姑的情景,我记忆不深。那时,我还不到十一岁。
    事后听大人讲,两次都极不称职,不仅贪玩未陪伴好新娘,还违了不少乡间礼数。为此,免不了受表姐的数落,被认定不配再当伴姑。
    “不当就不当,我还真不愿受这份洋罪呢。”
    我曾公开发誓,不再给人当伴姑了。
    可没想到,事隔不久,不经意地又当了第三回伴姑,给我乡间小学的班主任陆老师。
    我就读的是一所完小性质的村校,规模不大,就五个班级。但还是嫌师资力量欠缺。
    记忆中,我们的学校,连校长在内,也就四、五位教师。
    因而,一位老师往往兼教几个年级、多门功课。
    我的班主任陆老师就既教我们语文,又教我们音乐、体育,同时,还是全校唯一的音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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